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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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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点改革任务之一。为深入推进我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放管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做好“两个清单”的完善工作,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刚性约束,在行政权力清单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擅自调整增加行政权力清单以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严格在责任清单范围内履行责任,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在简政放权、晒权晾责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克服懒政怠政等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创新。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简政放权情况、机构和职责调整情况、清单运行效果,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等,需要调整清单事项的,按照程序报批后进行动态调整。要强化行政主体责任,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需要政府承担的责任事项,要纳入责任清单加以明确。调整后的清单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科学有效、与时俱进。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清单管理方式,使之更加符合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制度落实。要切实维护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规范高效的问责机制。区编委办将会同监察、法制等部门,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请于824日前书面报送区编委办,并在今年1210日前,将年度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区编委办。

2015年8月11日

来源:莲池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莲池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