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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15-08-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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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莲池区编委办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头戏”,全面厘清行政审批清单,及时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五个步骤:自查、初审、反馈、沟通、确认。“自查”,指各部门上报行政审批项目自行清理结果及其依据;“初审”,指编办工作人员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进行审核比对,提出初审意见;“反馈”,指编办将初审意见书面反馈到各相关部门,请各部门书面回复意见;“沟通”,指编办与对初审结果提出不同意见的部门进行反复沟通,达成共识;“确认”,指编办将沟通一致后的结果汇总,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项举措:一是仔细梳理,完善清单。按照“三上三下”工作方法,及时对各单位上报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进行逐一登记,通过查阅“三定”相关资料,逐条逐项梳理,提出审核意见,并要求有关单位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上报。聘请法律机构对全区各单位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事项进一步审查。二是及时衔接,整理汇总。省、市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依据区级部门权限和职能,确定承接落实的审批事项,并逐项归口到相应单位,确保下放事项归权到位。各单位及时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协调,安排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掌握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对象”“审批程序”等具体内容,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整理汇总。三是加强督导,运行规范。按照工作要求,区编委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督查力度,对承接事项是否制定承接方案,是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来源:莲池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莲池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