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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换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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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换领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莲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到期换领工作,保证事业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事业单位在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内,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首页左侧“格式文本下载”专栏下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换领表,请按要求将换领表填写盖章后携带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到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莲池区委编委办701室,经审核后,莲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延期后的法人证书发放给各单位。 

  2021年2月25日

来源:莲池区编办
责任编辑:莲池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