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核对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有关...
发布时间: 2018-08-01 点击次数:?
莲池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梳理核对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有关清单的通知
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现对我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梳理核对事项范围
1.权力清单:根据2018年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文件精神(莲政办字〔2018〕7号、14号),梳理核对行政权力类别、项目名称、实施机关、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实现动态调整机制。
2.责任清单: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梳理核对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处室(以“三定”方案中内设机构名称为准)。
3.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本单位的权责清单,梳理核对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其他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
4.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规范本单位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5.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据《莲池区行政许可通用目录》(莲政办函〔2017〕27号)和《莲池区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莲政办字〔2018〕7号、14号)的文件精神,对本单位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调整衔接到位。要切实维护《莲池区行政许可通用目录》的严肃性,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比照各自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认真梳理核对,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图、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2.各单位将梳理核对后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流程图、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于8月6日前,反馈至区编办(政府北院707房间),纸质版经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dslcqsgc@163.com。逾期不报则视为无意见。
附件在邮箱自行下载:bdslcqsgc@163.com,密码:lcq123456。
联系电话:3328905。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