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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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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将县监察局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划入县编委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编委办成立行政审批改革股,核定行政编制3名(从全县行政编制总量内调剂),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等事项;负责审核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提出取消、下放、保留的意见,制定有关监管的措施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登记备案、取消调整、目录编制和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安新县编办
责任编辑:安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