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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编办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重点工作谋划

信息来源:涿州市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6-12-21 发布者:涿州市委编办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编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机构编制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扎实高效地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京畿文化生态名城、世界城市功能新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完成的主要业务工作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卫生和计生体制改革扫尾工作。积极推进并完成了卫生和计生体制改革扫尾工作。印发了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卫生和计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涿机编字[2016]38号),将各乡、镇、办事处所属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将各乡、镇、办事处内设机构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探索“镇区合一”管理模式,助推经济发达镇经济发展。2016年上半年,在保定市编办的指导下,通过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和松林店经济开发区“镇区合一”的管理模式。为进一步理顺松林店经济开发区与相关市直部门、乡镇的职责关系,创新管理体制,确保松林店镇和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经济快速发展。我办向市委常委会提交了《关于调整松林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意见》,待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中央和省政府要求,继续稳妥有序地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于4月底前以我办名义向各相关事业单位批复了分类结果,明确全市各事业单位的类别。

    完成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整合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6〕25号)的通知精神,经编委会研究,完成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整合工作。

理顺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关系。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经编委会研究,理顺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隶属关系。

设立了改革专职机构。根据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市、区)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机构的通知》(保编办字〔201666号)精神,经我市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16年7月25日印发了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涿机编字[2016]12号),目前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设立。

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查机构建设工作,起草了《中共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涿州市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并以编委会名义向保定市编办提交了《关于涿州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方案的请示》。待上级批复后,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认真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衔接和落实,研究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监管措施,确保衔接和落实到位并向社会公布。2014年9月我办承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根据上级各类文件精神,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印发衔接落实文件10份,共衔接国务院、省政府、保定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7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4所有上级取消、下放(或委托)事项均承接落实到位。我办在正式发文后及时在涿州市政府网站和涿州市机构编制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了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上级一系列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相应的衔接落实文件,对涉及到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相应的衔接取消或调整。

目前,我办已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重新进行了汇总、梳理、审核,报经市政府同意,于2016年9月14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公示调整后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涿政发〔2016〕96号)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根据保定市编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对全市33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涿审改办字〔2016〕5号),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据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职能,认真梳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做到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不越位、不缺位,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认真做好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工作。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11号)文件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深入开展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所有审批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确定、核定、审查、统一编码,对国务院和省取消、下放、承接或变更事项进行审核确定。

    关于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工作情况。根据《保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的通知》(保审改办〔2016〕8号)要求,由开发区对照我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提出需要有关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报我办梳理汇总后交有关政府部门征求意见。目前我办已将各部门的反馈意见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准后交由开发区编制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情况。根据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涿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涿政办发〔2016〕73号)要求,我办印发了《关于编制报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涿审改办字〔2016〕7号),要求各单位和部门报送梳理完成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我办整理后,会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优化配置执政资源

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行政编制不突破上级确定的限额;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的总量。

创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和“定好、管住、搞活”的原则,注重把编制管理从审批转变到使用上来;从静态管理转变到动态管理上来。做到了对确需加强的极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在现有总量内动态调整,周转使用。

进一步严格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对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实施动态监控。严肃编制使用核准政策,严格编制使用核准程序,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杜绝机关事业超编进人、不按程序进人等违纪问题发生。认真落实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申报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经核准后严格执行,增强编制使用的科学性。

    中文域名管理工作

    完成中文域名注册、网站挂标、网络红页完善及推广工作。

与公安局、网信办、工信局联合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完成。认真开展网站审核,统一网站标识工作。  

    积极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圆满完成了统一免费换发(领)新版证书和赋予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年检工作。截止3月31日,全市应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单位共181家,已完成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172家,完成率为95.03%。其余9家为应注销未注销单位,通过网上审批办理变更登记32家。所有单位现均已换发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且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络红页上公示,按时按质完成了2015年度的事业单位报告公示工作。

    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截止6月20日,我办按时按质完成了57个机关单位和5个群众团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二、机关自身建设工作

(一)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班子团结,调动全办干部积极性。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高编制队伍的凝聚力,努力造就一个互相尊重、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改善办公条件,创造舒心顺心工作环境,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坚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制订《编委办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要求,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实际,狠抓党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四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修订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党务公开工作,严格党费收缴管理。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工作分工明确、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

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

三是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外公开我办中文域名网络红页和机构编制网,大力宣传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业务工作程序。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不断健全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领导班子及各业务科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格局

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组织观看了反腐倡廉专题片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根据市纪委要求,及时对全办人员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建立全员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使廉政建设入耳、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抵御腐败的能力。 

三、其他工作

按照省和我市“一问责九清理”的有关要求对违规进人进行了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参与了“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工资普调、公车改革和教师及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谋划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谋划:

)继续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继续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查机构建设工作。

)继续推进开发区和松林店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适时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环保部门以上级管理为主的双重体制改革工作。适时推进行政审批局组建工作。

)继续开展并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六)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持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对国家、省、保定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衔接工作。持续做好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编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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