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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正式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7-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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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国务院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设在中央编办。此后省、市也相继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门调整为编委办,并成立相关机构和调配专业人员协调接手相关工作。现将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简政放权的总体情况

两年来,我县坚持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府施政的根本保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切实加大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执行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坚决破除“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一是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为核心,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对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在衔接好上级下放权力的同时,整理好县级所有权力,做到用权有据。我县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原有行政审批事项426项,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3项,共取消各类审批事项303项,其中衔接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暂停行政审批事项87项,自行取消、暂停14项,行政监管转日常管理125项,经审定为初审(即上报件)的审批项目77项,今年6月我县又全面取消了本县准许清单内29项非行政许可,删除省直管单位行政许可5项,截止目前我县共有行政许可168大项(182小项)其中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由前置工商审批项目转为后置工商审批项目共22项,已全部由前置审批转为后置审批。于2014年底编制完成了行政准许清单、行政收费清单和行政监管清单,我县启动的是“四份清单”,其中负面清单618项、行政准许清单206项、监管清单141项、收费清单94项,以政府红头文件下发至各单位,在政府门户上向社会公开,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了目录清单化管理,未纳入目录的事项,一律不再以行政审批的形式实施。

编制两个清单按照市审改办文件要求,经过审改办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历时四多月的初审、复审和审定,预计于本月底前完成编制,并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县各部门均没有将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进行拆分、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形式继续实施审批的现象,国家和省、市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停止了实施,更没有以规范性文件或红头文件等形式随意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

二是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为抓手,着力优化政务服务。严格按照“三级平台、两个代办”要求,进一步理顺、简化审批流程、提升窗口服务效率,确保规范高效运转。我县坚定不移地推行了“两集中”、“两到位”,全县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共38个,26个行政审批部门全部进驻政务中心,12个部门在行政审批中心设有综合预约窗口,同时,为了给企业群众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政务服务,将4个服务类部门、8个中介机构进驻中心。目前,进驻政务中心的部门都实现了充分授权,真正达到部门、审批事项、环节和职能100%进驻,实现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目标。按照市中心统一部署,我县正在着手构建网上统一行政审批平台,建立健全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同时,我县制定了六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AB岗工作制),使我们的服务更加高效便民。

三是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重点,大力推行“阳光审批”。我县统筹考虑行政审批的目标、功能、方式等要素,重点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不够等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能力。为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增强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政务中心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审批程序、工作动态、窗口活动、政策法规、中心党建等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窗口显示屏、政务中心网站等途径进行信息公开,并将纪检委、两办督查室的投诉电话公开,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流程再造,印制了一次性告知单,将一次性告知内容在电子触摸屏、窗口电子显示屏予以公开,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极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编印了《制度汇编》,从业务管理、行为规范、网络管理等多个方面制定了22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制定了“六公开”(即公开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改进作风“八不准”(即不准违反“六项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不准怠慢刁难群众,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不准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准乱开会、开长会,不准乱发文,不准乱用“三公经费”),确保中心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开通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拓展和完善政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形象。

 二、“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审改办牵头并负责组织实施落实,协同法制、监察、政务服务等相关单位,按照“两个清单”编制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并建立我县“两个清单”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机构是保障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为顺利圆满完成我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首先成立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编委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审改办,并内设4个审核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其次加强事前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权清办组织编制“两个清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使具体操作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得放失,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步骤,认真疏理。一是全面部署,依法实施。按照“谁行使、谁清理”原则,各乡镇和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借鉴试点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本部门和乡镇的实际工作,认真梳理自己的“权力”和“责任”。二是同步推进、重点突破。县直部门已搞过行政许可等四个清单,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开展起来比较得心应手。对于乡镇是个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乡镇工作又非常重要,最基层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对乡镇“两个清单”的编制工作非常重视,重点加以实施。乡镇的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如何把诸多的“权力”和“责任”装进“两个清单”的“笼子”里,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首先要求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两个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干,联洛有回应。其次,加强业务培训,由权清办专门招集各乡镇一名主要负责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编制“两个清单”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具体实施编制工作。然后,再由乡镇给各办公室和中心站所进行再次业务培训,要求各科室和中心站所认真梳理其“权力”和“职责”,使得乡镇能够不留遗漏完整上报自己的“权力”和“职责”,同时也使乡镇每个工作人员更加清晰了自己的“权”和“责”,打通了“最后一公里”服务。三是强化指导,同步推进。遇到县直政府部门与乡镇的“权力”和“责任”交叉或模糊不清的问题,权清办主动深入部门和乡镇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鉴定清楚其应承担的权力和职责,避免了争“权”和失“责”,做到应管尽管,权责分明。

    (三)强化责任,依法审核。推行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工程,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县权清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心尽责完成“两个清单”的编制工作,主要通过“三审三回”对各乡镇和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确认,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最终研究审定后,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一审一回”。首先对各单位和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分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部门。各部门提出调整补充的答复意见及相关说明,绘制相关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一并报县权清办。

     2.“二审二回”。根据各部门提出的调整补充意见、权力运行流程图,再次组织审核,并听取权清办成员单位的意见,对重点单位进行集中审辩,综合相关情况后再次反馈各部门。各部门再次修改行政权力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制定加强相关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一并报县权清办。

     3.“三审三回”。要求各部门进一步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开展行政权力事项的比对,并将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经填报人、单位主管副职、单位一把手、主管县领导共同签字确认后,拟订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清单落地,效果明显

在各乡镇和部门的共同配合努力下,对列入编制范围的44个县直部门和18个乡镇,经过严格标准,统一口径,从严审核,严格把关,坚持“三审三回”的工作流程,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最终经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已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权力清单编制情况。权力清单共包含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权力清单两部分。截至目前,全县行政权力事项共2008项,其中:县直部门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612项。其中,行政许可163项,行政处罚946项,行政强制84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33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监督114项,其他类232项;各乡镇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6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监督0项,其他类378项。

2、责任清单编制情况。责任清单包含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责任清单两部分。截至目前,全县责任事项共1395项,其中:县直部门责任事项976项。其中,部门主要职责478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136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204项,公共服务事项161项;各乡镇责任事项423项。其中,部门职责198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0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171项,公共服务事项54项。

县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清理规范了行政权力,完善了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要求,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初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页面。

职权法定。明确非授权即禁止原则,行政权力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规章,有责必承担,权责一致,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简政放权。着眼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乡镇政府放权力度。强化问题导向,解决了制约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问题。加大向市场、社会的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便民高效。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权责一致。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限。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也得到及时相应调整。

公开透明。全方位、全过程公开机构职责和履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权力(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未向社会公布的,一律不得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来源:张北县编办
责任编辑:张北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