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
发布时间: 2017-10-26 点击次数:?
阳政办[2017]124号
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三批取消、下放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三批取消、下放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字〔2017〕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衔接落实。
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第三批取消、下放和调整
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张政办字〔2017〕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63项(包括行政许可30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类7项),其中取消6项、下放4项、调整43项、暂停10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落实到位。对公布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实施,不得违法转交所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搞变相实施。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将取消、下放和调整的事项在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予以增减,并及时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二、完善工作机制。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取消事项监管到位,调整事项有效执行。对公布暂停的事项要另册管理,除政策性原因暂停的事项外,有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应立即恢复实施。
三、严格督查问责。强化对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不到位、滥用行政权力、擅自处置行政权力等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