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河北省易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23年抽取了易县解村国有林场、易县商务局执法队、易县第三幼儿园、易县矿产资源开发中心、易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共5个事业单位,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了检查工作。经检查,易县商务局执法队办公住所已变更未及时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其他4个事业单位均为合格。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