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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编办组织机构

信息来源:徐水区编办 发布时间:2020-07-10 发布者:徐水区编办

编办组织机构情况

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第三条  区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管理和指导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及全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三)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或审批区委、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委和区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组织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或审批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指导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审核开发区(园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负责乡(镇)、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

(九)负责监督检查区级和乡(镇)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行政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研究工作;负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机构编制股。负责协调区直各部门之间、区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负责“三定”规定的审核和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上级下达的编制分配使用建议;拟订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承办有关垂直管理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机构编制事宜;落实有关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指导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审核开发区(园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情况。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保定市徐水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导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区本级管辖范围内和上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和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社会服务。承担区直机关和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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