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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 知

信息来源:徐水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9-01-31 发布者:徐水区编办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

通  知

2019年1月调整后的 徐水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xls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有关情况明细表 (正式发文).xls 

区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保审改办[2018]8文件精神,区审改办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72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一)衔接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市下放县(市、区)事项7项,衔接保定市历年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

(二)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动态调整的政策要求,区级行政许可目录不再保留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取消(区级不再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13项和设定依据有所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项;同时,将内容关联、设定依据相同或相近的41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整合为18项;将原国税局行政许可事项1项纳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确保各部门衔接落实到位

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到位,并向社会公布。对取消的事项,要坚决停止审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确保有效监管;对下放的事项,要承接到位,对于衔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积极与市对口部门沟通,做好工作衔接,搞好业务培训,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对按照法律法规优化整合的事项,要合理划分部门权限,及时调整相应受理要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调整完成后,各部门要切实应用“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抓好对行政许可事项及其要素的管理,要对当前“系统”中的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已取消的事项和需要新增的事项要登陆“系统”提交修改。依法保留的事项,要认真核对事项名称、实施部门和层级,并将“系统”中列明的所有其他要素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按程序提交审核、更新,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13),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管理,今后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法律法规修订、取消下放等情况,凡需要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新设、取消或者修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部门等要素调整的,按程序报审改办审核,及时登录“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系统”,调整更新信息,确保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完整性、时效性。

 

附件:1.衔接保定市下放县(市、区)事项目录(7)

2.衔接保定市历年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5项)

3.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3项)

4.设定依据有所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4项)

5.因机构改革增加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6.保定市徐水区本级优化整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8项)

7.保定市徐水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67项)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办代章)

        20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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