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审改办[2018]4号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
通 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国办函[2018]46号),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参照云南省制定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典型做法,为做好我区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是指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内部审批事项必须要有规范性文件以上效力的设定依据。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现有内部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可参考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公开的《大理州巍山县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形成本部门现有内部审批事项目录,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权限、审批时限等,并填写《XX(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于2018年12月7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区审改办(编办)。
联系人:袁兴伟 杨 子 联系电话:8683652
附件:XX(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办代章)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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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部 门) 内 部 审 批 事 项 清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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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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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审批权限 |
审批时限(工作日)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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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