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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江干区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方案》 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时间: 2015-11-20 作者:辛集编办

杭州江干区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方案》 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两条红线”,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出台了《江干区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方案》。

一是坚持控制总量,积极盘活存量。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相关要求,结合江干区实际情况,行政、参公、事业编制总量按照2%、空编数、5%的比例进行精简,盘活存量,精简回收的编制统筹管理,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领域的发展需要。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严控编制使用。严格控制编制使用,坚持执行“控减六条意见”:超编、满编单位严禁进人,当年退休不补员;明确暂停公务员招考、跨编制类型调转、外区调入等具体措施;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在配备区管干部、军转安置等方面综合考虑编制情况,探索干部“能进能出”制度等。

三是坚持改革方向,实行分类控减。事业单位以分类改革要求为指导,分类实行控编减编措施:除学校、医院、公共卫生外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空编数的三分之一进行精简,承担行政职能和已明确冻结进人的事业单位按现实有人数精简收回空余编制,中心工作单位、街道事业单位和编制数小于(含)3名的单位暂不精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