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市委编办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顺利完成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后,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迅速安排部署;积极向省委编办请示沟通,明确机构编制调整的方向和要求。
调研分析,夯实改革基础。市委编办主动与市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量等进行调研摸底,了解省内其他设区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法,综合测算改革后所需人员编制,为机构编制调整做好充分准备。
整合职责,合理调配编制。整合市级行政复议职责,将市政府各部门承担的行政复议职责统一划转入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集中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通过内部挖潜和部门划转等方式,充实行政复议工作力量,确保行政复议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
9月7日,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标志着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