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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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审改办(2015)2号
时间:Mar 2, 2015 11:31:05 AM 作者:威县编办
威审改办发〔2015〕2号
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衔接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
通 知
县政府各部门: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4年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4〕19号)中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对应取消调整8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2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调整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同时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涉及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保证顺利实施。
附件:1.衔接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项)
2.衔接省政府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8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