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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曹妃甸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5-05-14 发布者:曹妃甸区编办

唐山市曹妃甸区打造“四零五最”发展品牌

优化发展环境,助力全区发展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创新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打造“四零五最”(“零干扰”、“零罚款”、“零收费”、“零过错”,“程序最简”、“流程最短”、“前置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品牌,为优化全区发展环境,加速全省第一经济增长极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落实涉企执法五项制度。通过严格落实《唐山市曹妃甸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五项制度》(唐曹办字〔201221号),有效遏制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强制或变相强制入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任何形式的评比、达标、社会团体、指定培训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杜绝“涉企六乱”现象的发生。

2.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他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承揽工程或业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企业实行强买强卖、强行服务等行为,妨碍企业自主生产经营,真正实现涉企“零干扰”。

3.严格限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取消交通、交警公路执法罚款,从源头上遏制“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对各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全面规范,按照行政处罚额度不超现有中线的原则,刚性制定层级处罚标准,推进执法标准公开、透明。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本着凡是不利于项目准入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加大对区本级“三类事项”的清理力度,对因法律法规废止或修订取消的事项和国家、省、市公布取消的事项坚决取消。对区本级实施的无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管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将法律法规新设立以及省、市下放到区本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增补到现有目录。

2.最大限度取消同级部门互为前置审批限制。全面清理需由其他同级部门限制的前置条件,实行互为前置条件审批事项同步办理,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要件互为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由相关功能区、场镇和项目单位同时向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交申请,由“中心”负责协调并督导相关审批窗口按照自身职能同步办理审批手续。

3.全面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各单位在精简审批事项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充分授权服务窗口和经办人员直接负责审批,将多级审批简化为“一审一核”的两级审批。对较复杂事项的审批,减少审批层次,在单位内部流转最多不超过3个环节。

4.探索推行商事注册制度改革。放宽企业准入条件,通过实行注册资本自主认缴、企业登记注册不再验资等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注册门槛,鼓励个人投资创业,扩大区域政策优惠和产业聚集效应,吸引更多企业来区落户投资。

三、大力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1.设立事项审批首席代表。各单位要选配精干力量在“中心”窗口设立事项审批首席代表,并充分授权,对能当场做出决定的事项,由首席代表直接签批。单位主要、主管负责同志以及相关科室不再履行审批手续。除确需集体研究、专家论证的事项外,全部实现“中心”办理。

2.实行项目审批多证联办。以“中心”为平台,整合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等窗口审批流程,组成“多证联办窗口”。项目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审批项目时,“多证联办”窗口指导项目单位填报各类表格,实现同步办理。“中心”要做好牵头协调和材料递转工作。多证联办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3.实行重大项目审批联合办理。对重大项目审批,由“中心”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集体研究、联合审批、联合踏勘,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凡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审批且没有因果关系的事项,由“中心”视情况协商有关部门确定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负责,一律采取联合办理的方式,一次性告知联办事项审批流程、所需要件和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

4.实行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各功能区、场镇要对项目的审批手续负责全程领办代办,对区一级审批事项要全程代办,对区以上审批事项要结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口跑办力度,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全面负责,协调解决。同时要拓展服务内容,在员工招聘、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各个方面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要配足配强项目代办人员,搞好项目代办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项目代办员队伍素质和项目代办率,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5.搭建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曹妃甸公共服务网,打造集党政务公开、网上审批、企业服务“三位一体”综合性服务平台。整合党政务公开平台,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办结时限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开通网上政务微博、投诉邮箱,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打造电子政务平台,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中心与区直部门、功能区(场镇)的网络连接,完善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流转、办理和反馈,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6.不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大力推行“马上办、办得快”的工作理念,对全区工作部署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抓落实,真正做到“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会不超时、首办担责”。

四、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1.加强跟踪督查。严格落实领导分包、一线督办、定期回访等项制度,对项目审批行为实施全程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设立区优化发展环境咨询投诉中心,及时为公众提供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受理企业和群众问题投诉。构建干部“作风指数”评估体系,通过信息采集、动态监控和指数评估,把干部作风建设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制度管理之中。

2.完善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唐山市曹妃甸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唐曹字〔20135号),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大优化发展环境在区委年终千分制考核中的权重比例,形成以发展为导向的干部综合考核机制。

3.严格责任追究。正确区分优化发展环境过程中工作失误与腐败行为的本质区别,对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党员干部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违反政策规定、影响环境建设的行为,制定落实《关于对损害“四零五最”发展环境品牌的问责办法》,坚持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四零五最”见实效

曹妃甸区各部门将审批权力向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在两个中心推行了“入区项目全程代办制、前期事项沟通服务制、互为前置条件审批事项同步办理制、审批要件不全承诺先办制、审批项目联合办理制、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制、相关窗口多证联办制、审批项目延时服务制、审批项目流程凭单管理制和窗口单位星级服务制等十项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制约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瓶颈障碍。同时,围绕加快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在各功能区大力推行项目全程代办制度,每一个项目自签约之日起,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期与项目业主联系,从签约、核准、实施到投产全程负责各种手续的盯办跑办工作。目前,工业区七个功能区项目代办员占到全体工作人员的70%以上,真正成为了投资者的贴身保姆。按照 “两集中、两到位”要求,“中心”成建制进驻包括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在内的28家单位(其中10家设立临时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总计48人。2014年截止4月份,“中心”各窗口累计受理各类事项3260件,即办件和承诺件办结率均达100%,窗口收费121753元。此外,区直各部门也分别出台了各种便利措施,与七大功能区建立了对口服务工作组,开展了预约、驻企和跟踪服务活动;各场镇通过“三站一厅”(村级党员服务站、经济服务站、民事服务站和机关办事大厅)建设,把行政服务延伸到每个村队,真正形成了真心服务促发展、提高效率创环境的良好局面。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曹妃甸区的发展环境得到了巨大改善,政府审批、办事效率提高,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欢迎。今后,曹妃甸区将进一步努力优化发展环境,使曹妃甸区成为创业和宜居的乐土,努力打造全省第一经济增长极,为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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