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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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23 点击次数:?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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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政办〔2016〕28号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编办结合《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2016〕7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59号)文件精神,对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经梳理,我区共承接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严格规范程序,根据承接事项的不同特点,逐项制定承接方案,规范管理措施。同时,要积极与市相关部门联系,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搞好对接,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将涉及本部门接收的行政权力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上公开公示,并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将新接收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厅内受理、厅内办结、厅内发证”。
附件:双滦区衔接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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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滦区编办
责任编辑:承德双滦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