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涉嫌违纪案件、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等依法提供公正、科学、效率的价格依据。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原:为司法认证鉴证、民事纠纷等提供客观、公正、公平可行的价格依据。 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