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编字〔2019〕6号
中共曲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9〕10号)和市委编办《关于调整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的通知》(保编办字〔2019〕5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曲阳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曲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各乡(镇)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更名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乡(镇)1名副职兼任。
三、各村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更名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1名“两委”委员分管负责。
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主要职能:全面做好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更加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信息采集、情况反映、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2019年4月19日
中共曲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