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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向县、市、区和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31 点击次数:?
青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向县、市、区和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向县、市、区和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沧政办发〔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到审改办公共邮箱qxsgbggyx@163.com(密码:4021394)下载。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接收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
2017年8月30日 2017年2号文下放34项.xls
来源:青县编办
责任编辑:青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