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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树转优促”精神,科学制定“三定”规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时间:Feb 15, 2019 4:53:28 PM 作者:清河县编办

 

中共清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树转优促”精神,科学制定“三定”规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县委、县政府“树正气、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的活动精神,春节假期过后,县委编办立即进入状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规定”的编制工作,继续深化全县机构改革。

一是部署早、行动快。1月底机构基本落实到位后,县委编办不等不靠,春节假期期间加班加点召开班子成员会,专题研究部署三定规定的编制工作,提出要紧盯时间节点,按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更好适应建设冀东南区域中心城市的需求。

二是职能配置科学规范,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联系,学习借鉴省市已印发的“三定规定”,认真吃透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取长补短。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对标中央、省级和市级机构改革,职能配置同中央和省保持基本对应,与市有效衔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三是转变职能促发展。以理顺部门职责为重点,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责,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定三定方案,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清河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