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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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 2019-03-27 作者:秦皇岛市委编办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精神,积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发展,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前些年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总量还有了一定幅度的减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日益丰富,事业编制增长的压力仍然很大,必须进一步挖潜创新,不断满足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

  加强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从严控制新增机构编制,增量需求主要通过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内部调剂等方式解决。整合存量资源,优化布局结构,撤并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事业单位,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人员编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按一定比例核减编制,在区域内统筹使用。同一系统内职责任务相对单一的岗位,可以探索编制集中核定,人员统一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借助专项改革,精简核销编制。当前正在推进的改革事项很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教科文卫等行业及各种专项改革都在稳步推进。这对机构编制部门来说是个很好的机会,利用好了,可以减下来不少编制。其中,事业单位改革中行政类回归行政机构或者剥离行政职能的,原有事业编制需同步核销或核减;经营类完成转企改制的,应注销事业法人,核销事业编制。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机构和编制可以进一步压缩。其他如科研、文化、检验检测认证、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环评机构、林场农场改革等,推进过程中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的,均可根据改革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借势借机借力核减一部分机构编制。

  创新服务方式,降低编制需求。“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中央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现有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服务事项,能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政府可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撤销相关事业机构或将其培育转化为社会组织,探索社会资本参股、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增加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对各类公益服务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