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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区四个清单

发布时间: 2018-11-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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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区政府部门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我区于201512月、20166月、201610月、20174月和20183月,分五次集中对区政府部门“两个清单”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区权力清单涉及32个单位,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26项(涉密1项,不宜公开)、行政处罚503项、行政强制90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19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监督184项、行政其他165项,待规范和明确事项49项,共计1283项权力事项。责任清单涉及30个单位,其中部门职责事项408项、职责边界事项128项、公共服务事项151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165项,共计852项责任事项。

2、我区有关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82项(涉密1项,不宜公开),均为按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行政许可,没有一项是区级自行设立的。根据行政许可调整及上级文件精神,各审批涉及部门对本单位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为51项、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为10项。

 2018.11.26满城区四个清单.zip

来源:满城区编办
责任编辑:满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