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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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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审改办〔20173

 

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市、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求,为了有效解决在“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严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巩固改革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和《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不得以达标、验收、年检、换证等形式对从业企业和人员作出强制要求。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搞变相审批或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县(市、区)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针对审批事项取消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二、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予以下放,不得无故拖延、明放暗不放。对以委托方式下放的事项,要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不得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原承担审批职能的部门不得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指定交由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继续审批。要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采取有别于政府部门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发挥自律作用。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下放审批事项的有机衔接。区政府部门要做好承接工作,主动与上级部门加强联系,制定承接方案,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承接上级下放事权的部门要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应的财力支持,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及时补充所需专业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协调解决承接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资格问题,保证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全方位做好承接落实工作。衔接工作原则上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要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对照“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清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机构编制、监察、法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负面典型问题。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落实不到位、实施不规范、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实施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问责;造成法律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法律责任。

 

 

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212

 

 

 

 

 

 

 

 

 

 

 

 

 

 

 

 

 

 

 

 

 

 

 

 

 

 

 

 

 

 

 

 

 

 

 

 


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2月12日印

 

来源:满城区编办
责任编辑:满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