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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信息来源:蠡县编办 发布时间:2020-01-10 发布者:蠡县编办

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高素质的机构编制队伍,推动勤政工作,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进一步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机关作息时间按统一规定执行。全体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建立日考勤制度。全体人员每天上下班前5分钟在综合股签到签退,综合股负责将每天出勤情况存档,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

3、工作人员请假须事先提出,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或加以说明。请假半天须办理请假手续,科员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综合股备案;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请假手续报综合股备查,假满后及时销假。

4、科员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长及以上请假须主管领导批准。

5、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保持联系。

6、请假人应在假前安排好自己手头工作,并在事前向领导汇报处理或交接情况。请假结束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7、参加会议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参加外部会议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外出考察学习的,要在返回后三日内,写出心得体会或考察报告,及时向领导汇报。

8、对于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的同志,给予表彰;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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