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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定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管理市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各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以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基础性、创新性和前瞻性研究。

(二)组织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三)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以及部门派出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

(四)组织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及上报工作。

(七)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审核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和政策性安置等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

(八)负责跟踪评估、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九)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网站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市委编办负责全市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