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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探索创新编制管理方式

时间: 2019-01-30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我市重新核定和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为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当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偏低、市内主城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足等矛盾和问题,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内部挖潜、规范管理、优化配置、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和动态管理工作的原则,一是严控总量,统筹使用;二是规范管理,专编专用;三是统筹全局,均衡发展。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确定重新核定、动态调整的范围和标准;二是明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使用范围;三是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标准意识;四是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科学管理;五是探索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方式。此次中小学编制调整,是2006年全省统一核定编制以来,全市范围内的第一次大调整。通过此次调整,有效地解决了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和主城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足等问题。

今后,市机构编制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每二年对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总量内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努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目标,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