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行政体制改革

高碑店市坚持“三步工作法”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信息来源:高碑店编办 发布时间:2020-05-11 发布者:高碑店编办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总体要求,该市认真开展调研活动,对照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摸清摸实赋权委托执法事项,并多次组织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参与的研讨会,逐项探讨研究赋权委托事项下放的可行性、工作程序、潜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精准的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赋权委托工作的三个时间节点,提出“三步工作法”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第一步:在执法人员到位前,坚持只赋权,不执法。根据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原则,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必须持有执法证件。由于乡镇和街道在改革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工作人员取得过执法证件。因此在市直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下沉到位前,所有赋权委托的行政处罚事项仍由市直有关部门继续负责,确保执法工作有效推进、有序衔接。

    第二步:在执法证件到位前,坚持边巡查,边锻炼。一方面该市司法部门为各镇街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积极办理执法证件;另一方面在执法证件到位前,各镇街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开展好巡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直有关部门告知,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跟班执法锻炼,积累工作经验,锤炼执法本领。

    第三步:在执法证件到位后,坚持抓培训、做指导。在执法证件到位后,各镇街要持续开展好执法培训工作,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公示执法结果;市直有关部门要持续做好工作指导,协助各镇街打造出一支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版权所有:
地址:
技术支持: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