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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 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信息来源:阜平县编办 发布时间:2022-09-22 发布者:阜平县编办

    一是厘清权责边界,破解乡镇干部“管不了”的难题。
    长期以来,由于乡镇没有执法职能,基层干部没有执法权,造成了基层“看得见的管不了”的执法尴尬,一些问题在层层上报、反复沟通中错失了最佳解决时机。执法改革后,阜平县按照“普专结合、便利执法、快捷高效”的原则,分两批将112项行政处罚事项全部下放到乡镇,实现了乡镇执法“名正言顺”。对涉及多个乡镇的案件,全县十三个乡镇通过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进一步理顺了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与乡镇综合执法队的职责关系,厘清了乡镇内设机构与综合执法队的职责边界,形成了“县乡联动、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为强化乡镇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21年先后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现场交流会、专题培训会等专项培训活动3次,共培训学员508余人次,实现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应考尽考。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乡镇执法人员,全部配发行政执法证件。
    二是建立帮带机制,破解短期之内“管不好”的难题。
    为减轻改革“阵痛”,阜平县实施全周期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性培训帮教,实现了“扶上马、送一程”。县司法局组建行政执法服务团队,通过完善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三项机制”,推动乡镇综合执法和部门指导监督有效衔接。
    三是强化配套保障,破解规范运行“长效管”的难题。
    为避免改革“一阵风”,阜平县敢于动奶酪、动筋骨,力求改革长效管用。对于乡镇行政执法人员,采取“调剂+社会招聘”的办法统筹解决,全县共招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92名,负责统筹辖区内国土、城管、应急、农业水利等部门执法工作,建起“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于一体的执法监管体系,推动基层执法由“看得见、管不着”向“管到底、管到位”的有机转变。对于硬件设施,大部分乡镇人民政府都配备综合执法车辆,十三个乡镇全部按照要去配齐电脑、执法记录仪、档案橱柜等基本办公和执法设备,保障了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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