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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区政府部门2013年以来衔接国务...
发布时间: 2018-03-22 点击次数:?
抚审改办通字〔2018〕1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区政府部门2013年以来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
历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研究,根据2013年以来衔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对我区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历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衔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调整后的衔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公开本部门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历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二、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职权以其他明目变相实施。对衔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编制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公开本部门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历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对未公开、公开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秦皇岛市抚宁区2013年以来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历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来源:抚宁区编办
责任编辑:抚宁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