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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

发布时间: 2018-06-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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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新办字[2018]24号

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办公室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小赵庄乡、各区直部门:

《推进“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办公室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推进“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

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办发[2018]2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区推进“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五年再造一个新新华”战略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宽准入、优服务、强监管,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全力构建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真正把新华区打造成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态度热情、办事理念先进、办事成本低廉、办事方式快捷、办事成效显著的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公开“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一是以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情况,编制公开第一批“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二是不断扩大改革范围,改革实施范围由行政机关逐步扩大到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清单事项范围由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步扩大到所有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事项。三是推进清单事项标准化建设,凡列入清单的事项,均要“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依据、同一流程”,各部门要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流程图和一张表单,从网上提交申请到领取办理结果全过程“一趟清”或“不见面”,切实提升我区发展和服务环境水平。

(牵头单位:区编委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小赵庄乡,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集中高效审批(服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局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局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减少办理环节,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网上办事为主、自助终端为辅、实体大厅兜底”的审批新模式和“一窗收件、联合审批、信息共享、一次发证”服务机制。二是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除已实现特殊场所驻点办理和基层就近办理的事项外,所有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事项都要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三是全面推进扁平化和联合审批,对办理事项科学合理确定审批层级,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积极主动帮办代办,提供打捆办理服务,推行联合审批。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小赵庄乡,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搭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助力实体政务办事大厅(含代办点)与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融合发展,促进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同一系统、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二是推进制定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相关技术指南和政策文件,为深化网上办事、推进系统和数据整合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依据。三是创新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便利化手段,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应用模式,丰富针对不同办事对象的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展“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外延范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提高事项线上可办理比例,争取到2018年底实现80%政务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小赵庄乡,各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一是按照审批监管相对分离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推进相关部门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采取既具弹性又合规范的管理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二是加快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依托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行、一次到位”等机制。三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实现在各类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主体信用信息。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编委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小赵庄乡,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本部门改革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稳步协调推进。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在加快推进“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等工作;区编委办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按照要求梳理编制“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事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窗口建设,推进申报材料标准化建设、事项网上办理、实行联合审批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负责协调各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稳步协调推进。各乡办、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此方案出台本部门“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区第一批“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随本方案公布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对“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进行大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要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区域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理念,补齐审批(服务)短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强化对“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以及违反规定和改革要求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沧州市新华区第一批“一趟清”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沧州市新华区第一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沧州市新华区第一批“一趟清”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xls

沧州市新华区第一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xls

 

来源:沧州新华区编办
责任编辑:沧州新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