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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安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发布时间: 2018-05-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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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安县委

关于印发《中共成安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中共成安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到位。

 

 

中共成安县委 

                       2018年1月17日


中共成安县委巡察机构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744号)、《河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印发<河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监改发〔20171号)、《邯郸市关于县级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中共成安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中共成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成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中共成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及对巡察组的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2.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和部署,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3.督促本县有关部门和所属乡(镇)做好省委巡视机构和市、县委巡察机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整、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5.负责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承办省委巡视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交办的事项。

6.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委巡察组

县委设立3个巡察组,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每个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4名,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县委巡察组主要职责:

1.对所辖乡(科)级及以下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常规巡察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专项巡察重点发现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报告巡察情况,包括巡察情况的全面报告、巡察期间的阶段性报告、巡察过程中的重大情况报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

3.巡察工作结束后,经批准,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并会同巡察办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4.对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决定的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巡察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5.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本巡察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附则

本规定由成安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成安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成安县编办
责任编辑:成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