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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电话:0311-85999083)。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保、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和新闻应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负责区委编委会等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机构编制股(电话:0311-85996103)。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创新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拟订区本级党政群机构改革方案,承办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负责审核区直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职责分工,负责区直党政群机关及部门派出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额,提出编制总额的分配、调整意见;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电话:0311-85996103)。指导监督全区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和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承担区直机关和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等。

(四)监督检查股(电话:0311-85996053)。贯彻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规章;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制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研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情况,监督检查区直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和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负责制订区本级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审核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计划和政策性安置计划,会同有关科室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负责“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负责跟踪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配合区审计局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