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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承德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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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县机编〔20121

 

 

 

 

 

 

 

承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承德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承德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2328

 

 

 

承德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承县办发〔20121号)和市编委《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机编〔2011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重要步骤。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通过清理规范,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理规范范围

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列入清理规范范围。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性质未变,列入清理规范范围。

已明确转企或拟予转企、但尚未核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列入清理规范范围。

三、清理规范内容

(一)优化机构设置。按照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该撤销的撤销、该整合的整合、该规范的规范,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1、应予清理或撤销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已明确划入机关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成立两年以上,没有开展业务或业务量偏小,长期不出成果,没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2、应予整合的事业单位包括: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规模较小,效益不佳的;部门所属分工过细、职责任务不饱满的;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的;因部门所有、条块分割而重复设置的;因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随主管部门调整划转,有必要进行合并的;同一部门所属多个从事行政执法机构;使用相同或相近技术设备、手段的检测、检验、检疫机构等。

(二)科学界定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界定事业单位职责范围,明确和强化相应责任,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以及事业单位自身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偏离公益目标等问题。清理规范工作中,对承担的职责任务发生较大变化或长期没有明确工作职责的事业单位,由机构编制部门重新确定。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外,不得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

(三)严格编制管理。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实行严格的编制总量控制和规范的编制结构管理,建立和完善编制标准化管理机制。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要相应核减编制。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构成等因素,从严从紧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四)规范经费形式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类别和职责任务,规范事业单位经费形式。

1、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和依据法律法规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确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2、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确定为财政补贴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

3、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收入能保证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确定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不再由财政拨付经费,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四、清理规范方法步骤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经费形式的总体要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经县编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25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3月底前完成)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搞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二)清理报批阶段(20124月底前完成)按照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所属事业单位提出清理规范意见,经县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清理规范意见经县级党委、政府审批,报市编办备案后实施。

清理规范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事业编制、领导职数及承担职责。

2、当前存在的问题。

3、清理规范后机构设置情况,包括机构更名、整合、撤销、调整经费形式和职责任务等。

4、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

各部门清理规范意见于2012410日前上报县编办。同时,要附事业单位成立及变化的批复文件及现承担职责任务的文件依据,涉及到机构编制、经费形式、领导职数及职责调整的,要说明依据或理由。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5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将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及汇总表报县编办,并做好迎接市编办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工作力量,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由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编办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不得虚报瞒报。县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清理规范期间,除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再新增事业机构和编制。

附件:1、县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表一、二)

   2、乡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表一、二)

 

 

 

 

 

 

 

 

 

 

 

 

 

 

 

 

 

 

 





 

 

 

 

 

 

 

 

 

 

 

 

 

 

 

 

 

 

 

主题词: 事业单位改革   清理规范    实施方案    通知             

  承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328 

  (共印200份)

 

 

来源:承德县编办
责任编辑:承德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