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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土资源局单独设立博野县土地储备中...

信息来源:博野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8-04-23 发布者:博野县编办

博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国土资源局单独设立博野县土地

储备中心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单独设立博野县土地储备中心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县编委领导研究,同意在县国土资源局单独设立博野县土地储备中心,博野县土地储备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下属股级全额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等,编制储备计划,进行土地储备统一征用集体土地。对辖区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用,储备,开发和招商统一收购国有存量土地。对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进行收购,包括闲置土地及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对储备土地进行一级开发,使之具备土地出让条件,并做好储备土地出让前的合理利用通过储备土地的经营运作,确保政府的土地收益对土地储备资金的全面管理和核算。

二、人员编制

博野县土地储备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所需编制在博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中调剂解决

三、经费形式

博野县土地储备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四、有关事项

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撤销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北杨村国土资源所,将其职责、编制及人员划转至城东国土资源所。

 

 

 

博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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