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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1-12-29 发布者: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编办

本期公告共有2个单位。

1、“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西福村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西福村小学

法定代表人 

田彪

注销理由 

根据清编字[2021]6号文件,撤消西福村小学,并入大福村小学。

设立时间 

2009-05-06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1-04-30 14:28:48.0

 

2、“保定市清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蔡增祥

注销理由 

按照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复(清编字[2021]15号)文件要求,将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区应急管理局加挂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设立时间 

2010-04-19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1-10-29 15:1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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