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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

发布时间: 2018-01-0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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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

通   知

北政办字20182号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219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上级取消的2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全部衔接。为切实做好本次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衔接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衔接落实。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应取消本级相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

二、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取消后,各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衔接落实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0项).xls

2: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证明材料事项目录(17项).xls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5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