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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工作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2-24 点击次数:?
莲池区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内部审批
事项清单的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国办函〔2018〕46号),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参照云南省制定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典型做法,为做好我区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工作,我办印发了《莲池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莲审改办〔2018〕2号),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现有内部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现有内部审批事项目录,并填写《莲池区XX(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经梳理,《莲池区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涉及6个部门,共计17项,具体为:编委办3项,住建局1项,发改局4项,档案局3项,财政局2项,人社局4项。(后附具体事项表格)
根据程序,经区政府办和法制办审核,已报本级政府审定,于2018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开。
2018年12月24日
来源:莲池区编办
责任编辑:莲池区编办